专业号

一、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计划于本年度内适时开展计划烧(清)除工作,在本年度计划烧(清)除工作中,将结合2022年工作情况优化实施方案,明确各方职责,从而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益。同时,计划在本年度内分阶段新增一批宣传标语,开展卡防点规范化建设试点,同时加强宣传力度,深入村组农户家中、重点林区企业开展各项宣传活动,提升防火工作群众参与度。

隐患排查将常态化开展全覆盖、全过程排查工作,持续监督各部门、乡镇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并定期报送排查整改情况,形成“闭环”,做到对全县隐患清晰可查,整治工作持续有效。

二、林草资源管理工作

(一)全面深化林长制工作

重点是完善和更新县、乡(镇)组织责任体系;补齐生态护林(草)员加强管理,明确职责、管护范围和考勤奖惩办法,推行村级林长、监管员、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草)作用,明确生态护林(草)员暨是林长制网格化管理员的“双重身份”,严格落实护林员“一长两员”制度,压实村级林长牵头抓总、监管员监督管理和护林(草)员巡山管护责任。同时,完成林长制公示制度。在全县各乡(镇)、村、国有林区和重点林区逐步建立各级林长制公示牌,及时向社会公示和宣传林长制重点内容,并同步促进各级林长更好开展巡林工作。

(二)加强林草湿资源保护管理

严格依法审核审批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严禁越权审批,严禁化整为零、规避林地使用审核审批。同时做好项目使用林地“事前宣传、事中服务、事后监督”,特别是做好9.5地震灾后重建及重点建设项目使用林草地的要件保障工作,在符合林地用途管制的基本原则下为我县各类林地使用项目提供政策咨询、业务保障。

(三)开展林草湿资源监测

继续对接融合“国土三调”成果,及时完成我县2022年度林草湿管理“一张图”变更和“泸定县林草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前期准备工作。及时掌握林草湿资源动态变化情况;掌握县域内林地林木资源现状和资源变化情况,理清林地与耕地、草地等土地的界限,确保林地“一张图”的时效性与现势性,为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划定开发管制界限,为落实林地用途管制,实现“多规合一”奠定基础。同时为我县各项重点建设工作提供资源本底保障。

三、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1.2023年1月起,按照《泸定县野猪种群调控工作方案》,通过猎捕方式对泸定县境内的野猪进行调控。完成《泸定县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机制》,以长效模式减小广大农户的损失以缓解野生动物肇事带来的社会不良反响,避免社会不稳定因素。

2.强化野生动物日常监管,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栖息地和重点保护植物的保护巡护力度,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农牧农村、自然保护区等部门继续严厉打击非法捕猎、出售、养殖、加工、运输、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活动。持续加大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和非法交易活动的打击力度。

四、加强自然保护地的管理

加大《森林法》《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动员群众参与自然保护地资源保护,进一步提高自然保护地管理水平。定期开展巡护巡查。围绕防火、项目建设、私挖乱采、破坏自然保护地森林资源和捕食野生动物以及影响自然保护地森林生态环境安全等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排查,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加大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海螺沟管理局、乡镇及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主动开展影响自然保护地森林资源安全问题排查,对发现破坏自然保护地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的违法行为,要第一时间报告和问题线索移交,完善相关手续,确保及时查处,保持打击破坏自然保护地森林生态环境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五、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1.根据中心测报点专项普查和日常监测主要病虫情情况,开展全县松切梢小蠹蠹害木人工清伐物理防治、松墨天牛诱捕器防治、云杉落针病无公害化学防治、蜀云杉球蚜人工摘除物理防治,开展其他突发性生态林病虫害防治,指导果农开展核桃为主的病虫防治等。

加大对9.5地震灾后重建中林业植物及其产品检疫的指导、督促、检查,开展灾后重建恢复绿化项目、恢复受损电网、通信基础设施等建设涉及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工作。

2.按照省、州、县要求,积极全面开展我县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依法管理和科学养护古树名木。在第一季度按各项目实施方案完成2022年古树名木保护及抢救复壮树洞修复、冷碛镇小叶柿移植工作;开展泸桥镇九杈树保护、冷碛镇古银杏保护等工作。

六、9.5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根据《“9.5”泸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做好我局涉及的灾后重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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